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和學校評優(yōu)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jù)《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工作指南》《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四川工業(yè)科技學院學生手冊》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下達2016年學生資助補助經(jīng)費(第三批)的通知》(財教(2016)154號)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和學校評優(yōu)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zhí)行。
一、明確評審對象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高校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全日制(全脫產(chǎn))研究生和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下同)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同一學年內(nèi),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贫昙壱陨希ê昙墸⿲W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同一學年內(nèi),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免費師范生和醫(yī)學定向生等實施學費全免政策的特殊學生,不再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圃谛Iê斈耆雽W新生)中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除享受已有的生活補助外,應優(yōu)先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范圍。
(四)學校評優(yōu)項目。用于我校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優(yōu)秀學生申請,具體要求參見《學生手冊》。
二、把握申請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
申請人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學習年限。本?贫昙墸ê昙墸┮陨希粚I緦W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五年制?疲ㄖ袑4髮_B讀)學生入學第5年;
(2)學習成績。①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nèi)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學生排名比例計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為:學生成績(綜合考評)排名/排名范圍總人數(shù)*100%;②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沒有進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學生,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特別優(yōu)秀”解釋詳見附件1)。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申請人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具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1.學習年限。參照國家獎學金“學習年限”規(guī)定執(zhí)行。
2.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申請人在參評學年度被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3.學習成績。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原則上應在評選范圍內(nèi)位于前10%。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須在參評學年度(2015-2016學年)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表彰獎勵。
(三)國家助學金
申請人必須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并在當前學年(2016-2017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根據(jù)《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督促落實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6〕423號文件)“優(yōu)先將中等職業(yè)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納入國家助學金享受范圍”的要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直接納入困難學生庫,直接享受國家助學金。2016年9月前已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新生和在讀老生,可優(yōu)先享受國家助學金。
三、規(guī)范評審程序
2016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將采用網(wǎng)絡系統(tǒng)申報與紙質(zhì)表格申報并行的方式進行。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網(wǎng)絡申報、審核流程如下:學生在線申請,班級在線審核上報學院、學院在線審核上報學校,學校在線審核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將申請表格打印、簽字、蓋章后上報。
(一)國家獎學金
本?粕鷩要剬W金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2010版)》(見附件2)。學院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等額確定本學院擬推薦學生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機構。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機構按規(guī)定審查學院評審程序是否規(guī)范,推薦學生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審查無異議后,應在學校范圍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情況及結果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本?粕鷩覄钪惊剬W金申請人,須認真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2011版)》(見附件3)報所在學院。學院根據(jù)學校分配的名額及申請人的家庭經(jīng)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校紀校規(guī)等情況進行評審,并在本學院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獎助名單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機構。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機構對學院上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審查無異議后,應在學校范圍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情況及結果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國家助學金
本?粕鷩抑鷮W金申請人,須認真填寫《本?粕鷩抑鷮W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4)報所在學院。學院根據(jù)學校分配的名額(不得擅自變更資助人數(shù))及申請人家庭經(jīng)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校紀校規(guī)等情況,評審確定擬資助名單及檔次(分為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三檔),并在本學院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機構。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機構對學院上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審查無異議后,應在學校范圍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情況及結果等報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學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確認后,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四、規(guī)范報送材料
(一)填寫要求。本?粕秶要剬W金申請審批表》填報要求詳見附件5!秶覄钪惊剬W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的填寫,參照《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報要求進行,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況”、“家庭經(jīng)濟情況”、“在校期間獲獎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學生成績單、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附“申請審批表”后隨表報送。《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除“簽名處”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外,其余內(nèi)容均需打印。
(二)報送內(nèi)容。各學院須按下列順序?qū)⑸陥蟛牧险、裝訂成冊后上報:
1. 學院提請學校評審委員會審定的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報告。該報告加蓋學院公章后上報一式兩份,內(nèi)容包括:本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審依據(jù)、評審程序、名額分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和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結果作為附件。
2.本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3.國家獎學金
(1)《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6,紙質(zhì)一式一份)。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zhì),一式一份)。上報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須按《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的名單順序整理并用鉛筆編號并裝訂成冊。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xiàn)非常突出,其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后附在申請表后。
4.國家勵志獎學金
(1)《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7,紙質(zhì)文檔一式一份)。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2011版)》(紙質(zhì),一式一份),上報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須按《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的名單順序整理、編號并裝訂成冊(100人/冊),每冊須有分冊名單,并注明起止序號,如“1-100”,總數(shù)在150人以內(nèi)的學院,可裝訂為一冊。
5.國家助學金
《2016-2017學年度本?茋抑鷮W金受助學生統(tǒng)計表》(見附件8,紙質(zhì)文檔一式一份)和《2016-2017學年度本?茋抑鷮W金受助學生名冊》(見附件9),《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由各學院按統(tǒng)計表順序編號歸檔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各階段完成時間
各學院2016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材料上報學校截至時間為2016年10月14日,具體要求為:
1.各項“審批表”落款時間
a、申請人(學生):2016年9月27日
b、年級(專業(yè))推薦意見:2016年10月8日
c、院(系)意見:2016年10月13日
d、學校意見:2016年10月21日
2、各級公示時間
a、班級公示時間:2016年9月30日—10月8日(至少1個工作日)
b、學院公示時間:2016年10月9日—10月13日(5個工作日)
c、學校公示時間:2016年10月14日—10月20日(5個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加強對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成立并及時調(diào)整由學院分管領導、學院書記(副)、學工辦主任(副)、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等人員組成的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統(tǒng)籌開展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分配、申請組織、評審組織、過程監(jiān)督、結果公示、申訴裁決等工作。
(二)審慎認定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做好學生資助工作尤其是做好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基礎。各學院要根據(jù)國家、省和學校關于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的要求,結合本學院生源區(qū)域分布、城鄉(xiāng)分布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認定辦法,提高認定的精準化程度。確!霸撝胖、“應助盡助”。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學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評審原則,規(guī)范評審程序,嚴把評審標準,按時保質(zhì)報送評審材料,確保2016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順利完成。若因工作不力,不嚴格標準和程序而影響全省國家獎助學金申報、評審工作的學校,將扣減下一年度指標,并全校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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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粕疤貏e優(yōu)秀”解釋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4.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
5.《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6.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
初審名單表
7. 2015-2016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
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8. 2016-2017學年度本?茋抑鷮W金受助學生統(tǒng)計表
9. 2016-2017學年度本專科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名冊
四川工業(yè)科技學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