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電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水電資源申請及受理
(一)凡需要開戶用水用電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向后勤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水電使用(改造)申請表》,后勤管理處派技術人員進行現(xiàn)場勘察,在確保水電正常供應的前提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接水接電。施工涉及的有關工程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二)凡需要申請接水接電的單位或個人須在提出申請的同時向后勤管理處提供規(guī)范的施工安裝圖紙等有關資料。后勤管理處應在用戶申請資料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復。
(三)商戶的水電使用申請經后勤管理處批準后,需到學校計劃財務處按規(guī)定繳納水電使用保證金。
(四)用戶的水電設施管理使用權限按以下規(guī)定劃分:以水電計量表記箱為界,計量表記箱前(含計量表計箱)的供水供電設施歸學校管理使用,計量表記箱后的歸用戶管理使用。
(五)用戶如需變更用水用電性質、變更戶名、暫?;蛲V褂盟秒?、移動表位或遷址用水用電等,均應事先向后勤管理處辦理申請手續(xù)。在任何管線上,用戶不得向學校外單位或個人轉接水電,違者按竊水、竊電處理。
(六)各單位或個人因檢修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停水停電的,應提前3天向后勤管理處提交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按規(guī)定實施。各單位遇有重要活動需確保水電供應的,應提前3天將情況通報后勤管理處,以便做好水電供應保障與協(xié)調工作。
第二條 水電工程管理
(一)任何單位(包括施工單位)未經后勤管理處同意,不得在學校轄區(qū)內的管(線)上接水接電。
(二)用戶如需更換、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裝、改裝水電管線及設備,必須按程序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完畢后,由后勤管理處驗收,申報手續(xù)不完整和水電安裝工程質量驗收達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電。
(三)凡新建、改建、擴建、裝修等項目工程竣工,應由后勤管理處參與驗收,施工單位必須提供水電竣工圖各2份,以備管理和維護。
(四)學校的供水及輸配電工程由學校后勤管理處組織規(guī)劃與實施,并確保工程的安全和質量。
(五)凡人為造成供水供電設施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的,除對肇事者處以經濟賠償外,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
(六)為確保安全用水用電,加強水電計量管理,凡各類維修改造工程和建設工程,沒有后勤管理處水電審批驗收單,學校計劃財務處不予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水電計量及收費管理
(一)表計管理
1.凡是屬于學校轄區(qū)范圍內的水電用戶均應在每一個受水點和受電點安裝水電計量表記箱(包括校內教職工宿舍),每一個水、電計量表作為一個計費單位,難以分裝水電計量表計的,經雙方協(xié)商可用其他辦法解決。
2.計量表記箱及其附件的技術參數(shù)確定、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及接線等均由后勤管理處負責,用戶應提供工作上的方便,所發(fā)生費用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3.臨時用水用電(指用水用電時間不超過15天)的用戶需向后勤管理處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能使用,并應安裝計量表,安裝費用由使用單位支付。對未安裝計量表者,由后勤管理處按水管管徑計算流量(根據實際使用水壓)、用電設備額定容量總和、水電使用時間、本制度規(guī)定的水電計算單價收取水電費。
4.用戶對水電計量表應負責保管,用戶不能在表前堆放影響抄表或計量準確性及安全的物品;如因用戶責任造成表計損壞,應由用戶賠償或負責承擔更換計量表的費用;由于用戶原因需要移動表位的,工料費由用戶承擔。
5.由于計量表裝置有誤、倍率不符合等原因,造成計量不準,需要退補水電費的,可按照用水用電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雙方協(xié)商解決,用戶按正常使用月份交付水電費。
(二)水電定價與收費管理
1.水電價格由學校后勤管理處根據地方水電部門的有關文件,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
2.水電費計算。水電費=水電計算用量×水電計算單價。
3.學生宿舍水電計費由一卡通系統(tǒng)控制,采取先充值后使用方式。對校外用戶單位的水電費采用后勤管理處表計費,用戶統(tǒng)計交學校財務專戶。
4.校外用戶(單位)的水電費采用學校往來收款收據。用戶根據需要,在結算時間到學校計劃財務處領取,所收取的水電費全部納入學校財務專戶。
5.后勤管理處應在規(guī)定的日期抄錄計量表讀數(shù),如因用戶的原因未能如期抄錄時,可通知用戶待期補抄或按前次用水電量計收水電費,待下次抄表時一并結清。
6.后勤管理處負責在工作群公布各用戶的水電費,用戶核實后勤管理處的水電費結算清單后,如有疑問須在15天內向后勤管理處提出意見,雙方核對水電數(shù)據,否則按用戶已確認。
7.校外用戶應按后勤管理處規(guī)定的期限交清水電費,逾期不交者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發(fā)放繳款通知單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每日按水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收。
8.后勤管理處應及時清理欠款,并有權對連續(xù)2個月不繳納水電費及滯納金的用戶作停水停電處理。
9.對租用學校房產的單位和個人的水電費,參照校內經營單位執(zhí)行。
(三)水電計量指標管理的分類
水電計量指標管理是后勤管理處實施節(jié)能降耗工作的一項重要管理手段。通過水電計量指標管理,可加強對學校各單位水電使用的管理,達到節(jié)支增效的管理目標。
1.由學校統(tǒng)一支付水電費的單位。根據學校管理職能劃分,由后勤管理處統(tǒng)一托收管理屬于學校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單位的用水用電。
2.實行定額管理的學生公寓。學生公寓按學生人數(shù)進行定額管理。學生用電量定額為每人每月5度,定額部分由學校承擔,超額部分由學生自負,按德陽市電力部門對居民用電所核定的收費標準加水電的附加單價收取;實行定額管理的學校教職工宿舍,超出電量需按照學校用電價格標準在學校一卡通服務中心辦理自購。
3.實行按實收費的單位。根據學校管理職能劃分,由后勤管理處統(tǒng)一托收管理水電的各經營單位。水電計算用量按表計抄見量確定,水電損耗量及附加單價產生的水電費用,經用戶確認后,由學校計劃財務處收取。
第四條 電力空調及電熱設備管理
(一)凡具有制冷制熱功能,用于調節(jié)空氣溫度、濕度的機組,均視為空調設備。
(二)各單位負責人有空調及電熱設備管理使用的責任,嚴禁因私人目的在辦公室使用空調及電熱設備。后勤管理處對學校現(xiàn)有空調進行核對和清查時,各空調管理人員必須配合做好核對和清查工作。
(三)空調使用應科學合理??照{溫度設置原則上夏天氣溫不低于26℃,冬天氣溫不高于20℃。非工作時間不開空調,下班應關閉空調等設施。
(四)嚴格控制使用空調及電熱設備。確系教學及辦公需要安裝空調及電熱設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后,由后勤管理處派電工現(xiàn)場勘察,符合條件方可安裝。
(五)空調及電熱設備使用電費劃歸各使用單位的水電經費開支。
第五條 水電運行管理及設施維護
(一)后勤管理處應加強學校的水電正常供應。制訂學校內泵房、配電室、水電管線、公共場所的日常巡查制度;加強校內泵房、蓄水池及附屬設施的日常保養(yǎng);加強高、低壓配電室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二)后勤管理處按有關行業(yè)規(guī)定做好水泵工、電工的上崗培訓;組織學習省、市行業(yè)部門制定的安全規(guī)程、運行
管理規(guī)程;按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有效落實。
第六條 節(jié)能管理辦法
為建設節(jié)約型校園,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學校資源,強化師生員工的節(jié)約意識,厲行節(jié)約,減少浪費,營造全校人人講節(jié)能,人人懂降耗的環(huán)境氛圍,根據《教育部關于建設節(jié)約型學校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節(jié)能工作基本要求
1.節(jié)能內涵: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huán)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從能源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降低消耗、減少損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2.工作原則:分表計量、指標控制、強化管理、減少浪費。
3.工作目的:節(jié)省能源、降低消耗、齊抓共管、造福學校。
4.建立和完善節(jié)能管理機構,設置節(jié)能管理人員,明確崗位責任,將節(jié)能目標納入年度計劃予以實施,秉承“誰使用,誰管理;誰浪費,誰受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二)節(jié)能工作領導小組與職責
1.節(jié)能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長
副組長:后勤管理處處長
組 員:后勤管理處各科室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二級學院負責人
2.組長工作職責
(1)全面領導學校節(jié)能工作,協(xié)調各單位與各級部門之間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統(tǒng)籌、綜合、管理學校的各項節(jié)能工作。
(2)貫徹落實地方和行業(yè)主管部門有關節(jié)能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并對其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組織審定學校年度各類能源消耗指標和節(jié)能指標。
3.副組長工作職責
(1)領導制訂節(jié)能工作制度和擬定年度節(jié)水節(jié)電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負責領導節(jié)能技術改造,組織檢查學校的各項節(jié)能工作,對全校水、電及相關的能源使用進行宏觀調控,對全校日常節(jié)能工作進行指導、研究解決節(jié)能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3)組織召開節(jié)能工作例會,進行節(jié)能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協(xié)助學校宣教部門,組織節(jié)能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師生的節(jié)能意識。
4.組員工作職責
(1)貫徹學校節(jié)能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本單位的節(jié)能具體工作,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所有水電相關設施均設立責任人和相關領導。
(2) 負責定期自查,重點檢查各類管網“跑、冒、滴、漏”、違章用電、“長明燈”、違章用電、私設管線等違規(guī)現(xiàn)象,并上報后勤管理處。
(3)定期組織學校師生員工開展節(jié)水節(jié)電宣傳活動,督促師生員工嚴格依照學校節(jié)水節(jié)電管理規(guī)定,做好節(jié)能工作。
(4)后勤管理處需不定期(每學期4次以上)對學校各單位的水電氣設施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三)節(jié)能工作管理
1.宣傳教育
(1)各部門、二級學院要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勤儉節(jié)約、艱苦奮斗的教育,增強資源憂患意識,切實增強節(jié)約資源和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的緊迫感、責任感,引導廣大師生員工養(yǎng)成節(jié)約型生活方式和主人翁責任意識。
(2)在宣傳中做好具體安排,努力做到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長期堅持,力求實效,營造同心協(xié)力建設節(jié)約型學校的校園氛圍,以實際行動推進節(jié)能工作。
2.用電管理
(1)提升用電設施能效水平
①普及節(jié)能產品。優(yōu)先使用LED燈、高效節(jié)能燈等環(huán)保型、節(jié)能型電器和設備。加強辦公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節(jié)能診斷,推廣應用高效節(jié)能設備。逐步淘汰更新能耗高、效率低用電設備,特別是落后空調、電機、電熱水器等。
②推動節(jié)能改造。對照明、空調、電梯等用電設備節(jié)電改造,公共走廊、樓梯照明燈加裝自動控制和分路式開關,加快學校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jié)能改造,加大改造力度。
③推廣節(jié)能技術。加快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等新能源新技術,推廣使用電梯能量回饋智控裝置,空調、照明等設備安裝時控智慧管理系統(tǒng),科學管控用電設施設備,深挖節(jié)電潛力。
(2)合理運行照明系統(tǒng)
①日常按需開燈,在能滿足使用條件前提下,倡導自然采光,不開或少開室內照明燈,下班、下課時應隨手關燈,杜絕“白晝燈”“長明燈”“無人燈”,做到人走燈滅,人離電斷。
②關閉不必要景觀照明、樓宇亮化等,非工作時間地下停車場僅使用應急照明。
③樓梯、走廊、衛(wèi)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要使用節(jié)能燈具。
④辦公室、教室、圖書館內人少燈多時,應僅開距人員較近的燈光。
⑤校園路燈安裝定時控制器,根據季節(jié)變化、晝夜長短以及學校作息時間及時調整、控制開關燈時間。
(3)加強空調負荷管控
①規(guī)范開關閉空調。提倡自然通風,原則上當室內溫度高于 28℃或低于 8℃ 時,空調方可開啟使用。走廊、庫房、電梯等場所和設施原則上不得開啟空調;食堂空調開放時間應根據氣溫、就餐時間合理安排;周末、節(jié)假日及學校放假期間,根據實際需求局部開放使用;室內無人和下班、下課后(包括中午外出用餐期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做到人走關機。
②合理設置空調溫度。為節(jié)約能耗和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嚴格執(zhí)行空調室內溫度控制標準,空調制冷設定溫度不得低于26℃;空調制熱設定溫度不得高于20℃(有特殊用途的除外)。
③空調運行期間,應保持門窗關閉,盡量減少人員頻繁出入。
④加強空調管控。后勤管理處安排專人負責各樓宇空調日常管理,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并做好使用、維護等工作記錄;分體式空調由各使用單位自行管控,落實責任人,規(guī)范使用和管理;空調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故障,應及時上報后勤管理處進行處理,不可私自拆開空調進行維修。
⑤強化日常巡查反饋。后勤管理處應加強巡查,發(fā)現(xiàn)未規(guī)范使用空調的情況必須予以糾正并做好相關記錄,對違反空調使用規(guī)定拒不改正的應予以全校通報。
(4)優(yōu)化電梯運行方式
①倡導使用步行梯,減少電梯運行臺數(shù),非工作時間三分之二電梯停運。
②提倡除消防、醫(yī)療、貨運電梯外,教室、辦公樓、公寓樓3層(含)以下不使用電梯。
(5)強化設備運行管理
①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辦公設備設置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tài),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及時關閉,下班、下課時及時關閉辦公設備電源,減少待機能耗。
②及時關閉未使用的會議系統(tǒng)、影像設施和LED顯示屏等。
③嚴禁使用大功率制冷取暖設備,暫停使用非必要用電設備。
④合理運行電熱水器、高溫消毒等高耗能設備,非工作時間一律關停。
(6)學生宿舍用電按分室、分表計量計費。免費定額以外電費由受用學生自行承擔。
(7)各單位禁止未經審批違章使用電暖器、電爐子等大功率用電設施,確需增加大功率電器的,應報后勤管理處,對其用電容量審核,核準后實施。
(8)按照用電設施設計功能正確使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私自更改用電設備功率、私自加裝用電設備、違章使用用電設備,對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承擔。
3.用水管理
(1)加強用水設備日常管理維護,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長流水現(xiàn)象,做到隨手關閉水龍頭;節(jié)假日、雙休日和晚間,值班人員要勤于巡邏,發(fā)現(xiàn)滲水、流水等現(xiàn)象及時聯(lián)系維修人員處理。
(2)辦公室禁止用桶裝礦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裝礦泉水澆灌花木。
(3)冬季要及時做好水管道的防凍工作。
(4)加強水質管理,對回用水和景觀水實施定期檢修、保證水體的更新率處于一定的范圍內,防止富營養(yǎng)化發(fā)生。
(5)綠化澆灌、景觀補水和路面噴灑等用水使用再生水,不應使用自來水;綠化澆灌采用噴灌、微灌、滴灌等高效方式,合理安排綠化的灌溉次數(shù)及用水量。
(四)違規(guī)處理辦法
1.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監(jiān)督全校師生員工遵守學校節(jié)能管理辦法。對因違反學校節(jié)能管理辦法造成不良影響的,后勤管理處有權采取停止供水供電等措施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后勤管理處負責組織專人對違反節(jié)能現(xiàn)象常態(tài)化排查(日間全面性排查為每月2次以上,夜間全面性排查每學期至少4次),并對違規(guī)情況配現(xiàn)場圖片進行全校通報。
3.對節(jié)約措施不力、浪費現(xiàn)象嚴重的個人和單位予以曝光,通報批評,并對責任單位送達書面整改通知,回執(zhí)由負責人簽字確認。
4.對于竊用水電用戶視情節(jié)按估算所竊用水電的2-5倍用量計算收取所竊用水電費用。
5.按照黨中央的要求,將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和節(jié)約型學校,培養(yǎng)學生勤儉節(jié)約意識和行為的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并納入到學生行為守則和德育考評之中。
第七條 水電違章與處罰
(一)嚴禁竊水竊電行為,竊水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水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管接線用水用電;
2.繞水表電表接水接電;
3.偽造、拆換或啟動表計封印用水用電;
4.故意損壞計量裝置;
5.故意使電表、水表計量不準或者失效;
6.將水龍頭開啟很小以至水表無法計量;
7.未經許可(消防事故除外)擅自開啟公共消防用水;
8.采用其他方法竊水竊電。
(二)對查獲的竊水竊電者,應予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水或供電。竊水竊電者應按所竊水電量補交水電費,并承擔處罰。
(三)所竊水電量按下列方法確定:
1.在供水、供電設施上擅自接水、接電的,所竊用電量按私接電器設備額定總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下同)乘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確定,所竊水量按私接水管管徑(根據泵房運行壓力)確定小時水量乘以使用時間計算確定(小時用水量按表查計)。
2.以其他方式竊水、竊電的。所竊水量按相應口徑水表單位時間最大流量乘以實際竊用時間計算確定;所竊電量按表計標定電流值(對裝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電流值)所裝電器設備的額總容量乘以實際竊用的時間計算確定。如竊水、竊電時間無法查明時,其竊用時間至少以180天計算,每日竊電時間:經營性用戶按12小時計算;非經營性用戶按8小時計算,竊水時間按12小時計算。
(四)因違章用水用電或竊水竊電造成水電設施損壞的,責任者必須承擔水電設施的修復費用或進行賠償。因違章用水用電或竊水竊電導致他人財產、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權要求違章者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五)各教室、圖書館、自習教室等公共區(qū)域,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50%以上的區(qū)域有“長明燈”的,首次發(fā)現(xiàn)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第二次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領導,并視情況對相應單位予以處罰。對在光照充足的情況下開啟照明燈具者,巡查中如首次發(fā)現(xiàn)對當事人予以批評教育,第二次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領導,責令其改正,并給予處罰。
(六)后勤管理處或水電費抄收人員擅自減免用戶水電費,或故意少抄、少收用戶水電費的,在追究部門負責人領導責任的同時責令相關責任人限期追繳全部欠款,并視情節(jié)給予相關人員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
(七)后勤管理處對檢舉、查獲竊水、竊電或違約用水用電的有關人員應給予獎勵。
第二章 水電維修管理規(guī)定
第八條 維修人員基本要求
(一)不許隨意停水、停電,除水電部門通知停水、停電或緊急搶修外,大型維修項目均安排在假期進行。
(二)文明維修,服務熱情,不得與維修周邊人員發(fā)生沖突。
(三)根據維修要求領取必要的維修材料,并做好維修記錄。
(四)維修更換后的廢舊材料必須回收到倉庫,由倉庫統(tǒng)一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五)嚴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用水、用電,杜絕一切人為因素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有計劃性。
1.開學前應做的工作(含寒假和暑假)
(1)檢查維修教學樓的照明、桌椅、玻璃、上、下水設施。
(2)檢查維修學生宿舍的照明、上、下水管道、室內設施、門窗。
(3)檢查維修供水、供電設施等。
2.雨季前(4月份以前)應做的工作
(1)清理樓頂排水管道、雨水井口及化糞池。
(2)各建筑物上的避雷裝置。
(3)維修漏雨房及應完成的粉刷任務。
(4)對校園供水管道、供電設備等進行維修。
(5)清理蓄水水池。
(七)日常維修,應以主動檢查為主,認真解決巡查中的問題,不走過場。對于報修內容認真分析、歸類。常規(guī)維修事項應在接到報修單后24小時之內完成,確屬工作原因不能在24小時解決的,要向報修者說明情況,并妥善安排。中大型維修,所修內容復雜、量大,需在24小時內提交維修方案和預算報后勤管理處處長審批,費用較大的由后勤管理處提交學校研究解決。
(八)在任務繁忙、人員少的情況下,要分輕重緩急。后果嚴重的先解決,影響面大的先解決,公共場所先解決。
(九)電工應經常檢查全校用電設備,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報告后勤管理處,并及時維修。保持用電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保持備用設備完好,要隨時開得動,用得上。如出現(xiàn)故障,要連夜搶修,不得拖延。
(十)學校水、電管線的有關圖紙資料要妥善歸檔保存,不得遺失。
(十一)水電工要熟悉下水管道、污水井、化糞池的位置。定期清理,保證下水通暢。如因故堵塞,要及時疏通,如需雇人用機械疏通,要及時請示匯報,不得拖延。
第九條 水電維修日常工作
(一)片區(qū)巡查
水電維修科將班組進行有效劃分,由各組組長進行統(tǒng)一安排,每天定期巡查,對可能會發(fā)生故障或事故的設備或環(huán)境作出預判,對產生的異常現(xiàn)象做及時處理。對能夠獨立處理的隱患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立即上報,并做好記錄。
(二)維修服務時限及跟蹤調查
1.維修科人員在接到維修任務10分鐘以內必須通知組長,并說明維修內容及地點。
2.維修人員在接到報修后30分鐘內,必須到現(xiàn)場勘查,并立即查明原因、及時維修。
3.如因材料等原因不能及時維修的,維修人員在2小時內需向報修人員進行回復,并與報修人員另約維修時間,由現(xiàn)場維修人員負責解釋工作。
4.對不能及時維修的報修項目在2小時內上報相關領導,立即啟動維修立項上報程序,并記錄在案,力爭在5日內拿出解決方案。
5.對需外聘專業(yè)維修人員的維修任務,應納入學校采供中心招標。并在確定了中標單位后立即通知用戶,做好協(xié)調、管理、監(jiān)督的工作。組長要對該維修任務進行全面跟蹤。
(三)公共區(qū)域的照明管理
1.學校所有公共區(qū)域道路照明均采用時控開關和光控開關并聯(lián)管理。
2.學校所有公共區(qū)域的過道照明均采用時控開關或聲控開關管理。
3.每日夜間值守人員需對校內照明設施的開關時間、設備完好及線路的正常與否進行巡查,并做好記錄。
4.夜間值守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照明設備出現(xiàn)故障的,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四)材料管理
1.管理目標
強化物資管理,嚴格控制物資、材料消耗,做到物盡其用,杜絕閑置占用資金,切實降低費用支出,使物資計劃、領用發(fā)放、儲備物資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精細化。
2.管理措施
(1)各組通過日常報修及材料使用情況,建立合理的常用維修材料的基本庫存數(shù)量,并保障材料持續(xù)維持在基本庫存數(shù)量。
(2)因搶修等緊急情況使用減少了基本庫存量,需及時補充。
(3)各組填報材料采購計劃時務必保證合理性、科學性、真實性,杜絕弄虛作假、虛報、謊報等不良現(xiàn)象。
(4)維修人員在庫房領取材料時,填寫《材料領用表》,并簽字確認。
(5)維修人員在完成維修作業(yè)時,填寫《維修作業(yè)單》,記錄領用材料的實際使用數(shù)量及去向。
(6)每月月末《材料領用表》經組長簽字確認后交至后勤管理處辦公室核對,形成入庫、出庫、實際使用、庫存數(shù)量的總清單。
第十條 配電房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遵守供電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對配電房實施專職電工專人管理,持證上崗,保證供電正常。
(二)堅持每天巡檢制度,若發(fā)現(xiàn)有小故障或隱患,可帶電作業(yè)的及時處理。如出現(xiàn)較大故障或發(fā)現(xiàn)重大安全隱患,應做好應急措施同時并報告學校后勤管理處,由后勤管理處確定處理方案。
(三)低壓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墊上作業(yè),高壓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等安全用具進行作業(yè)。
(四)室內檢修,如需停電,應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先停分開關,后??傞_關,再停高壓負荷開關,并分別掛停電指示牌,封掛地線,確認停電無誤方可檢修。
(五)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現(xiàn)場有專人監(jiān)護,以防觸電事故。
(六)清掃檢修完畢送電以前應做到:清掃施工現(xiàn)場檢查工具;拆除地線;人員撤離檢修現(xiàn)場;合高壓負荷開關。
(七)室內低壓配電盤送電時應做到:拆除指示牌,檢查工具;確認無誤方可送電,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先合總開關,后合分支開關;監(jiān)視電壓電流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八)各種操作工具、防護用品應每年定期檢修,以保持良好。
第十一條 校舍水電維修辦法
(一)工作方式
水電維修堅持“巡修為主,報修為輔”的工作方式。
1.每月組織維修檢查1—2次,每次檢查時間由后勤管理處確定。
2.維修檢查的內容:包括水管道、水龍頭、水箱、水泵、水表及一切供水設施;學校內路燈、燈具、開關、吊扇、插座、電表、線路及所有供電設施設備。
3.每周四、周五上午為水電巡修時間,派專人重點巡修公共場所及重點部位。
4.檢查巡修過程須作詳細記錄,并如實填寫《維修檢查統(tǒng)計表》,由參檢人員在原始記錄上簽名。
5.對檢查巡修發(fā)現(xiàn)的問題須及時作出處理意見,能當天修復的,就當天修復,不能在當天修復的,最多不能超
過24小時,或3天內進行復查。
6.檢查巡修后,根據維修單上用戶意見進行回訪,了解維修存在的問題,商討解決的辦法。
7.檢查巡修結果,每月底進行講評。
(二)教學樓、圖書館和實訓中心樓的維修管理
1.有固定班級使用的教室由使用班級負責管理,需要維修的事項由該班級負責到后勤管理處報修(如桌、椅、門、窗等家具維修,屬人為造成損壞的要收取基本材料費)。
2.流動教室由使用者負責管理,需要維修的事項由使用人員負責到后勤管理處報修。
3.圖書館和實訓中心樓由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需要維修的事項,由管理人員到后勤管理處報修。
4.后勤管理處接到報修后,要在1個工作日內安排維修,若不能按時維修,要及時通知報修人并預約維修時間。
5.搶修、緊急維修項目要在接到報修后立即趕往現(xiàn)場修理。
(三)學生宿舍的維修
1.學生公寓的門、窗、床等家具及水電設備需要維修的事項由本宿舍的學生到本公寓管理員處報修。一般的小維修,如衛(wèi)生間燈泡壞、寢室空氣開關跳閘、保險管壞、陽臺地面漏堵塞、洗手池堵塞等,由公寓科專職維修人員負責修理;公寓科專職維修人員不能維修的項目,由公寓管理員鑒定是自然損壞還是人為損壞,上報公寓科,由公寓科負責人統(tǒng)一到后勤管理處報修。
2.后勤管理處接到報修單后,原則上在24小時內安排維修,維修完畢要報修者或公寓管理員驗收并在維修單回執(zhí)單上簽字;不能按時維修的,維修人員要及時告知報修者或公寓管理員,并預約維修時間。緊急維修事項要在接到報修后立即趕往現(xiàn)場進行維修。
3.屬于日常消耗品的維修項目不收費(如燈泡、燈管、水龍頭、水閥、水表等),人為損壞要收取費用,如故意損壞視情節(jié)輕重另作處理。
4.屬于使用不當損壞或不按規(guī)定使用損壞的維修項目要收取材料費(如開關、插座、保險管、門鎖、玻璃等)。
5.報修洗手池和廁所堵塞的需交服務費,(費用是用于付外聘維修工作人員的酬金),如因化糞池滿造成堵塞的,不收居住人的費用。
6.需交維修費、材料費的統(tǒng)一將費用交到學校計劃財務處后,憑交費發(fā)票維修。
(四)違紀責任
1.維修實行承諾服務,達不到服務承諾要求的,可向后勤管理處舉報,一經查實,即按管理要求對責任人作出處理,并給予舉報單位或個人適當獎勵。因報修不及時,影響教學、工作和生活的,由使用管理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2.如有違紀或達不到上述要求,將視情況給予批評、警告等處罰。
第三章 天然氣管理規(guī)定
第十二條 天然氣使用規(guī)范
(一)天然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部門對其進行天然氣安全操作培訓,做到“二知三會”。二知:知道天然氣安全使用規(guī)定;知道天然氣具構造。三會:會天然氣安全操作使用;會保養(yǎng)維護天然氣具;會發(fā)現(xiàn)隱患和處理險情。
(二)使用天然氣的單位,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天然氣的當日監(jiān)管工作。
(三)天然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無關人員不得操作天然氣具。
(四)各種燃氣用具軟接管應使用耐油燃氣專用橡膠管,長度不能超過2米,連接處需裝有緊固卡箍,并定時檢查更換,防止老化。
(五)使用前首先將室內空氣通暢,檢查天然氣灶是否漏氣。發(fā)現(xiàn)有漏氣和其他異?,F(xiàn)象不得點火,應及時消除故障再點火,確保用氣安全。
(六)使用天然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一時未點著,要迅速關閉天然氣灶開關,切忌先放氣,后點火。使用自動點火灶具時,將開關旋鈕向里推進,按箭頭指示方向旋轉,點火并調節(jié)火焰大小。
(七)使用時,注意調節(jié)火焰和風門大小,使燃燒火焰呈藍色錐體,火苗穩(wěn)定。
(八)在使用天然氣設備時,操作者不得離開,使用完畢后把節(jié)門關好再離開,做到人走火滅。
(九)天然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fā)現(xiàn)天然氣外泄,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用火。
(十)不宜把天然氣爐放在靠近電源的地方,不宜把廢紙等廢品及易燃易爆物放在天然氣爐旁邊。
(十一)每日清潔天然氣具、定期清洗天然氣排煙系統(tǒng),避免因排煙道積油、積污過多而引起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十二)如遇供氣突然中斷,應將燃氣器具開關及灶前球閥同時關閉,直至接到正常供氣通知,方可繼續(xù)使用。
(十三)安全用氣“五不準”
1.不準擅自增設、改裝、拆除燃氣設施和用具。
2.不準在安裝燃氣表、閥門等設施的房間內堆放雜物或住人。
3.不準在燃氣管道上牽掛電線、繩索懸掛雜物。
4.不準擅自開啟或關閉燃氣管道公共閥門。
5.不準非法使用燃氣設施和偷盜、轉供燃氣。
(十四)燃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天然氣的維護
(一)與供氣單位簽訂安全用氣協(xié)議,接受供氣單位安全檢查及技術指導。
(二)如發(fā)現(xiàn)有損壞天然氣管道設施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及時報修。
(三)天然氣使用部門定期對天然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設備帶故障運行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防護措施,并且及時上報天然氣公司進行維修直到隱患消除。
(四)對安全部門配置于天然氣使用區(qū)域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加強安全檢查,不得隨意挪用。
(五)定期對天然氣管道接口、壓力表接口、閥門盤根等設施進行檢查、檢漏,發(fā)現(xiàn)異常時及時關閉閥門,并及時報修。
(六)應經常鏟除天然氣灶面上的污跡,防止銹蝕,燃燒器火眼及進氣口亦要經常進行疏通,防止堵塞。
第十四條 天然氣事故應急措施
(一)遇到燃氣泄漏的緊急情況,應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動用任何電器或電子設備,打開所有門窗,保證足夠室內通風,較大的氣體泄漏或著火,應立即疏散所有室內人員,并向“119”報警。
(二)發(fā)生燃氣泄漏應及時查找泄漏點,用肥皂水涂抹燃氣爐和管道,起泡處就是漏損處。
(三)如有中毒者,應立即送往醫(yī)院救治,再進行維修或更換設備。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guī)定由學校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工業(yè)科技學院水電安全管理辦法》(川工科〔2022〕62號)廢止。